一、律师介绍
李玲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服务地区为泰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
执业以来,李玲律师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处理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她的执业理念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承“恪尽职守,臻于至善”。此外,她还是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
二、主办案例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孙X、李X系夫妻,与被告张X系朋友关系。自2023年11月起,被告张X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两原告借款。原告孙X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交付的方式出借款项,被告于2024年6月7日出具借条,确认尚欠本金并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原告李X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出借款项,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足额还款,两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委托李玲律师等代理,向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X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李玲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零散证据进行了系统性整理。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并固定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被告出具的借条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为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接着,李玲律师提出了包括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在内的全面诉讼请求,将原告为出借而自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也一并主张。在庭审中,李玲律师针对被告缺席的情况,向法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各项证据,并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基本采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X向两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原告因出借贷款资金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以6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法院酌情调整后),驳回原告关于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在案件中,李玲律师将繁杂的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材料梳理成清晰的证据链,使法官能快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她不仅主张本金和法定利息,还将“贷款利息损失”纳入诉讼请求并获法院支持。从立案、财产保全到庭审代理,律师全程介入,确保诉讼程序合法高效。在法庭上,律师有理有据的陈述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说服了法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李玲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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