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必须用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应当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哪些情况必须劳动仲裁前置
劳动仲裁前置指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程序,对裁决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以下情况必须劳动仲裁前置:
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分歧,需先仲裁。
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可先申请仲裁。
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像用人单位违规辞退员工,员工可通过仲裁维权。
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例如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年休假,劳动者可先仲裁。
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三、哪些情况必须先复议再诉讼
在我国,必须先复议再诉讼即行政复议前置,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争议案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我们明确哪些情况必须用监视居住后,还有两个与其实践应用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留意:一是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有明确规范。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固定住处执行,若其无固定住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该居所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等;二是监视居住的期限有严格限制,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犯罪事实不得重复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如果您对具体案件中是否符合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保障,或是后续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