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过高是否无效,及相关内容
违约金过高并非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一般来说,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能会被认定为过高。当事人主张调整违约金时,需承担证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所以,违约金过高不会导致其无效,但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违约金过高标准及举证责任是啥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一般司法实践中,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能被认定为过高。
关于举证责任,违约方需承担证明违约金过高的初步举证责任,要提供证据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提供实际损失的计算依据、合同履行情况等。而守约方若认为违约金合理,应就其实际损失及违约金合理性进行举证,比如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证据等。
三、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需对违约金过高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合理。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依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是否应当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当我们探讨违约金过高是否无效,及相关内容时,需要明确:违约金条款并非“过高就必然无效”,而是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判断前提。通常以实际损失的30%为参考标准,若超出该范围,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此外,与“过高”相对的,若违约金约定过低,守约方也可请求增加至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实际中,很多当事人因不知如何举证“实际损失”、不确定违约金是否符合调整标准而犯难:比如合同中约定的日违约金是否属于“过高”?违约后守约方的间接损失能否纳入调整依据?若你正面临违约金条款的争议,或想提前规避此类风险,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析,帮你理清权利义务边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