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哪种情况能够不分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并且,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变卖并转移资金,这种行为就属恶意转移财产,离婚时就可能面临不分财产的判决结果。
二、离婚财产哪些可以分配
离婚时可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三、离婚财产哪些不用分配
离婚时,以下财产不用分配:
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因其取得时间在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是对受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归个人所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明确房产由夫妻中一方继承,或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给一方。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法律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
当我们探讨离婚财产哪种情况能够不分时,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部分情形外,实践中还有几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财产的后果,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外,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时,如何准确认定财产归属,也常成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争议点。如果您对离婚财产不分的具体情形、财产混同的认定标准,或是存在其他相关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