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男方父母的房子归属是谁
离婚后男方父母的房子归属,一般遵循房屋产权登记原则。若该房屋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从物权角度,房屋所有权归男方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无权分割。
即便婚姻期间夫妻可能对房屋有过出资、装修等行为,通常也只是产生债权关系,比如出资可视为借款或赠与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若有借款证据,可主张债权要求偿还;若是赠与,通常不能主张返还。
若房屋虽为男方父母所有,但有书面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夫妻双方或一方,且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则可能按协议约定分配。总之,需结合具体产权登记、出资等情况综合判断。
二、离婚后男方死亡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后男方死亡,房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在离婚时已明确归男方所有,那么此房产属于男方的遗产。按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嘱指定给谁,谁就获得房产。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已离婚,前妻无继承权,由其子女、父母继承房产,一般均等分配。
若离婚时房产未分割,先需确定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应先进行析产,将女方部分分出,剩余男方部分再按上述继承规则处理。
三、离婚后男方无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若离婚时男方无共同财产,处理方式需分情况。若双方都认可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正常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若在离婚诉讼中,男方主张无共同财产,女方有异议,女方需举证证明存在共同财产,比如提供房产、车辆的产权证明,银行账户流水等。若女方能证明存在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分割。
若离婚后发现男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查实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隐匿、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后男方父母的房子归属是谁,并非简单一概而论。若房子始终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且无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通常仍归男方父母所有;但若男方父母生前已将房子赠与夫妻双方并完成过户,或男方婚后继承该房且未明确只归其个人,离婚时则可能需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外,若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是否能主张对该房的临时居住权?这些细节问题若仍有困惑,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理清归属及相关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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