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如何认定
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需考量欺诈构成要件。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作出意思表示,可认定为欺诈。
实践中,常见的欺诈情形有: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
判断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是考察开发商主观上是否有欺诈故意;二是看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三是购房者是否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四是购房者是否基于错误认识签订合同。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认定为欺诈,购房者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否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行使解除权。
法定解除情形较多,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此外,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也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探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如何认定时,我们了解了多种判定标准。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虚假陈述等情况都可能构成欺诈。除了这些基本认定要点,像欺诈行为与合同签订及履行的关联程度,以及欺诈行为给购房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评估等,也是需要进一步考量的。若您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怀疑遭遇了欺诈行为,却又不确定是否符合认定标准,或者对后续维权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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