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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形下将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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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4 · 1533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或办理需要;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居所执行。
何种情形下将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一、何种情形下将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情形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何种情形下减刑适用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何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在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解除: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3.经济性裁员:企业依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当我们探讨何种情形下将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要知道这一措施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除了正文提到的那些情形外,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能会被监视居住。还有就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保障胎儿或婴儿的健康成长,也可能适用此措施。你是否对监视居住措施的具体适用情况还有疑问呢?如果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监视居住期间的权利义务执行程序等相关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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