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机关不批捕需继续侦查咋办
检察机关不批捕但需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同时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在继续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要积极收集、补充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待获取新证据,符合逮捕条件时,可重新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对于经过继续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二、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机关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酌定不起诉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三、检察机关不批捕继续侦查的情况有哪些
检察机关不批捕继续侦查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需进一步补充侦查以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二是犯罪事实不清,如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关键要素不明确,需继续侦查确定。三是存在合理怀疑,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他人作案、犯罪嫌疑人不在场等情形,需侦查排除。四是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为全面查清犯罪事实、明确各嫌疑人责任,需继续侦查追捕在逃人员。在这些情形下,检察机关会作出不批捕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当面临检察机关不批捕需继续侦查的情况时,很多人会感到迷茫。首先要明白,继续侦查并不意味着有罪定论。公安机关会依据新的线索和证据进一步调查。在此期间,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情况。同时,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若对后续侦查流程、自身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帮你理清思路,更好地应对这种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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