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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机关主要负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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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306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执行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特定情形下国家安全机关等也有执行权)。负责接到拘留决定书后立即派员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签名按指印。除特定情形外,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立即释放。认为需逮捕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拘留的机关主要负责什么

一、刑事拘留的机关主要负责什么

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特定情形下也有执行权)。其主要负责以下方面:执行拘留:接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书后,应立即派员执行拘留。在拘留时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讯问与处理: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执法机关需严格依上述条件和标准执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三、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其法定程序如下:呈请拘留:办案单位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说明拘留理由及相关证据等情况。审查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执行时,须出示《拘留证》,责令被拘留人在上面签名、捺指印。如遇反抗可使用警械等。通知家属:拘留后24小时内,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讯问: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当拘留须立即释放并发给证明。

刑事拘留的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它们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在拘留期间,会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还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避免出现非法侵害等情况。你是否对刑事拘留机关的其他职能存在疑问呢?比如它们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具体协作方式,或者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方面的具体措施等。若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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