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监视居住一般有哪些情况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适用监视居住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三、适用监视居住指定住所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同时符合监视居住的一般条件和特定情形。一般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特定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此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且应在执行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
当我们探讨适用监视居住一般有哪些情况时,要知道这一措施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与范围。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此外,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监视居住。你是否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况存在疑问呢?若还想深入了解诸如监视居住的执行程序、期限规定等相关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全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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