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在押期间亲人去世能否探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危或者死亡时,在押人员可以回家探视。
不过,具体能否探视需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由公安机关批准。办案机关会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在押人员的现实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
若获批准,在押人员在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下回家探视,过程中会确保安全且符合法律程序。家属可及时与办案机关和看守所沟通,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等,申请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二、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费用谁承担
一般而言,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看守所承担。
依据相关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要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押人员患病,看守所应当及时治疗。这是为了确保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避免因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引发更严重后果。
不过,若在押人员自伤、自残,对于由此产生的不合理医疗费用,看守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担。此外,如果在押人员有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可以按医保政策报销部分费用,但这并不免除看守所保障其基本医疗的责任。
三、看守所在押时间算刑期吗
看守所在押时间一般算刑期。依据法律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里的羁押就包含在看守所被关押的时间。也就是说,若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前,已在看守所被关押,那么被关押的时间可按上述规则折抵相应刑期。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此前在看守所已羁押三个月,那实际执行时,其剩余刑期就为九个月。
当探讨看守所在押期间亲人去世能否探视时,这确实是个复杂且揪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看守所在押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会见。但实际操作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案件情况、监管规定等。若亲人突然离世,家属往往心急如焚,渴望能第一时间见到在押亲人给予慰藉。要是你对在押期间亲人去世时的探视流程、申请条件等还有疑问,或者面临这样棘手的情况不知如何是好,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形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尽可能满足你合理的探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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