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可变更羁押期限至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流窜作案”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在这类情形下,公安机关为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有必要更多时间开展侦查工作。所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上述重大嫌疑分子的羁押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以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哪些情况可提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以下情况可提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之诉:若执行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仅以一方为被执行人,未区分份额就对全部财产执行,另一方作为案外人可提该诉讼,主张对共有财产的权益,要求停止对自己财产份额的执行。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了夫妻共同财产,非债务人的配偶可提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其对共有财产的份额,并排除对该份额的执行。若执行的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证据证明该情况,另一方也能提执行异议之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哪些情况可申请撤销协议
依据《民法典》,以下情况可申请撤销协议:
1.重大误解:当事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误解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一方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申请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5.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当探讨哪些情况可变更羁押期限至30日时,这背后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多起犯罪,侦查机关需要更多时间梳理证据、核实情况。或者案件涉及的证据繁多且分散,需要较长时间去收集、固定。这些都可能成为变更羁押期限的因素。若你对变更羁押期限的具体条件、审批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疑惑,明晰相关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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