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失公平的协议能否请求法院撤销
显失公平的协议,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需满足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要件。客观上,协议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主观上,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不利状况。
受损害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该协议,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而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撤销前是有效的,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无效
显失公平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合同被撤销前,该合同是有效的,双方需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受损害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合同继续有效。所以,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受损害方是否行使撤销权。
当探讨显失公平的协议能否请求法院撤销时,除了明确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外,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认定协议是否显失公平的过程中,具体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以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撑显失公平的主张。这些细节对于成功撤销协议至关重要。倘若你对显失公平协议的撤销流程、证据准备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手中的协议是否真的显失公平,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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