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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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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26 · 9929人看过
导读:1 房地产权证 或 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交易核准证明3、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8、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转让,房屋买卖等都需要过户,但是在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那些材料呢?在二手房过户的时候能尽量早的准备好材料,那样就能节省很多的时间!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让律图为你简单的介绍一下。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在过户的时候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签约个种合同,此时适当的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将更好的保护,卖家和买家的权益,更愉快的办理过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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