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事实合同
认定房屋买卖事实合同需考量以下方面。首先是当事人的行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卖方有交付房屋钥匙、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等行为,买方有支付购房款、接收房屋等行为,可表明双方有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其次是履行情况,包括款项支付,如转账记录备注购房款等;房屋交付使用,买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入住等。再者是交易凭证,诸如购房定金收条、购房款收据等,能证明交易存在。此外,证人证言等也可作为认定依据。若有中介参与,中介的证言可佐证交易事实。只要具备以上特征,即便无书面合同,也可认定存在房屋买卖事实合同。
二、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需考量以下要点:
主观故意:行为人须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如虚构房屋产权等事实。
行为表现:
虚构事实,像假称有房并签订合同。
隐瞒真相,比如隐瞒房屋已抵押等关键信息。
假冒身份,冒充房屋所有人签约。
欺诈行为与合同履行的关联:欺诈行为与取得财物紧密相关,是骗取购房款等的手段。
造成损失:致使对方遭受较大经济损失。一般以当地司法实践中对“数额较大”的标准判断,比如诈骗金额达数万元等。若符合上述特征,就可能被认定构成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将面临刑事法律制裁。
三、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欺诈
房屋买卖合同欺诈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欺诈方要有欺诈的故意,即明知其表述虚假仍欲误导对方。其次,实施了欺诈行为,如故意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产权瑕疵等重要信息。再者,受欺诈方基于该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最后,欺诈行为与受欺诈方遭受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若能证明存在上述情况,比如有证据显示出卖人故意不告知房屋已抵押事实致买受人受损,可认定构成房屋买卖合同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要求欺诈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在确定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事实合同时,关键在于考察多个因素。比如双方是否有关于房屋买卖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实际的房屋交付与接收行为,以及房款的支付与收取情况等。倘若在这些方面存在争议,就需要进一步结合具体证据来综合判断。例如,仅有口头约定但缺乏书面合同,此时交付凭证、付款记录等都将成为重要依据。如果您对于房屋买卖事实合同的认定还有更多疑问,像如何收集有效的认定证据,或者在不同情形下合同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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