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在租赁合同中,风险承担需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一般遵循“所有权主义”,即由出租人承担。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其要担责。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毁损部分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需继续履行合同,租金风险通常由承租人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实践中,建议租赁合同明确约定风险承担条款,以避免纠纷。
二、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常见违约责任如下:
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出租方可要求其限期支付,并按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因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损坏,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不返还租赁物,应承担逾期返还的占有使用费等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依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习惯确定。承租方应严格依约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三、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租赁合同中违约金标准并无统一固定数值。一般而言,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参考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来判定违约金是否合理。比如,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价值大小、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等。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在租赁合同中,风险承担是一个关键问题。当探讨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由谁来承担时,要知道通常租赁物损坏、灭失等风险在交付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但也存在诸多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若您对租赁合同风险承担的具体情形、相关法律规定或如何在合同中合理约定风险承担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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