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已实际履行是否能认定无效
合同已实际履行并不必然认定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虽已实际履行,但如果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依然无效。
然而,若不存在上述无效事由,合同实际履行可能使原本存在瑕疵的合同补正,转化为有效合同。比如合同形式要件有欠缺,但已实际履行且双方接受,此时合同可认定为有效。所以,要综合合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不能仅依实际履行就认定合同无效或有效。
二、合同已实际履行时合同是否生效
一般而言,合同生效并不以实际履行为前提。合同生效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后,若无特殊约定或法定无效、可撤销等情形,通常自成立时生效。而合同实际履行,是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实践性合同,交付标的物等实际履行行为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合同已实际履行时,多数情况下合同已生效,但具体需结合合同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三、合同已实际解除应否确认效力
合同已实际解除,其效力状态取决于解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解除行为合法有效,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即失去效力,无需再另行确认其效力。
例如,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权行使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后,合同就不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解除行为存在瑕疵,如解除权行使程序违法等,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法院对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法院会审查解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件,若不符合,则可能判定解除合同行为无效,合同仍维持原有效力。总之,已实际解除的合同,若解除行为无争议,一般不再确认效力;若有争议,则需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判定其解除效力的合法性。
当探讨合同已实际履行是否能认定无效时,要明确即便合同已实际履行,也不能简单判定其必然有效或无效。比如有些情况下,合同虽已履行,但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等法定无效情形,此时仍可认定合同无效。还有些因重大误解、欺诈等可撤销的合同,在履行后,受损害方也可通过法定程序主张撤销合同使其归于无效。如果您对合同已实际履行时的效力认定,以及后续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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