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能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吗
警察一般不能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从而决定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总之,取保候审的决定主体是法定的司法机关,警察在其中起到一定的提请和协助作用,而不能自行决定。
二、警察决定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限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警察决定取保候审有以下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需注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违反规定的,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重新羁押。
三、警察决定监视居住有啥条件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的条件如下: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会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书,并由其签名、捺指印。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
在了解了警察一般不能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后,大家或许对整个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那么进一步延伸思考,取保候审期间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呢?比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这期间要遵守怎样的义务,违反规定又会面临什么后果?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还想深入了解取保候审相关的其他法律要点,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解开心中关于取保候审法律问题的重重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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