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属于不适合取保候审条件
不适合取保候审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因其具有较高的再犯可能性和社会危害性,一般不宜取保候审;三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这种行为表明其有逃避法律制裁的主观故意,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四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逮捕的,此时应直接采取逮捕措施而不是取保候审。总之,是否适合取保候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安全。
二、不适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形判定有何法律依据
判定不适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情况除外。此外,根据司法实践,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风险,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情形,也通常不适合取保候审。
三、不适合监视居住的情况有哪些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况通常不适合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杀、逃跑、再犯罪等危险性,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曾有多次逃跑记录或有报复证人迹象等。
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罪行较重,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不适宜监视居住。例如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处,且无法提供合适的监视居住场所,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的。
是否适用监视居住,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状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判断。
当探讨哪些情况属于不适合取保候审条件时,除了文中提到的严重暴力犯罪等典型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罪行较轻,但具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以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也不适合取保候审。另外,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累犯,通常也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果您对不适合取保候审的具体认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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