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人案过了二十年还能判吗
一般情况下,伤人案过了二十年存在两种情形。若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通常二十年不再追诉,但存在特殊核准追诉的可能,若核准追诉则仍可判刑。
二、二十年的伤人案追溯时效是否已过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致人重伤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若二十年的伤人案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正常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诉。
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伤人案过二十年追诉时效还能追责吗
一般情况下,伤人案过二十年追诉时效不再追诉。依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存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伤人案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是否追责,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符合特殊情况仍可能被追责。
当探讨伤人案过了二十年还能判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一般来说,过了二十年可能已过追诉时效,但如果当时已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而且,即便过了二十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依然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人案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受害者后续可能产生的赔偿诉求等也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定。若你对伤人案追诉时效、后续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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