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后取保候审抵刑期不
被判刑罚之人于服刑完毕后,其先前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直接折抵相应的刑期。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临时性的法律强制措施,主要运用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前期阶段,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一旦法院作出了最终的判决,那么刑期的计算便会自罪犯正式开始服刑之日起算,而在此之前所经历的取保候审期限则不会被纳入到刑期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判刑后保外就医抵刑期与否
判刑后被准予保外就医的,保外就医期间一般是抵刑期的。保外就医是指犯罪分子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如符合相关规定,其被扣除的刑期应计算在原判刑罚执行期内。但需注意,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等有严格规定,需经法定程序批准。若在保外就医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此时已抵扣的刑期则不再计算。总之,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抵刑期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判刑后缓刑期间可外出打工吗
判刑后缓刑期间一般可以外出打工,但需经执行机关批准。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外出打工需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打工的地点、事由等情况,经考察机关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应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报告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缓刑期间的监管要求得到落实,以避免因违反规定而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服刑完毕后,取保候审期限不直接折抵刑期。取保候审为临时性法律强制措施,用于案件审理前期,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刑期自罪犯服刑之日起计算,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刑期。这意味着,尽管经过取保候审,罪犯仍需服满法院判定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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