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缓是取保候审吗
缓刑与取保候审并非同一性质之措施。缓刑,即对于触犯了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确定已经构成犯罪、理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其有罪,但暂时不必执行其所被判处的刑罚。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具体来讲,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对其实施的一种不予以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判缓与取保候审有何关联?
判缓即缓刑,与取保候审有明显关联但也有区别。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简言之,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而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在判刑后对符合条件的罪犯给予的一种后续处理,二者在刑事诉讼流程中所处阶段及性质不同。
三、判缓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区别在于: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考验期过后原判刑罚可能不再执行;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与刑罚无关。缓刑需法院判决,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决定。
缓刑是定罪后暂不执行刑罚;取保候审则是刑诉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要求提供保证或保证金,并承诺随传随到,以避免逃避法律程序,属强制性非羁押措施。两者性质与目的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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