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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有必要取保候审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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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049人看过
导读:一般来说,累犯没必要取保候审。累犯指因故意犯罪被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刑满或赦免后五年内又犯应判有期徒刑之罪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如可能判管制等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取保不致有社会危险性、患严重疾病等情况。而累犯再次犯罪的危险性大,通常不满足“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条件,所以累犯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累犯有必要取保候审吗法院

一、累犯有必要取保候审吗法院

累犯是指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无社会危险性、健康状况特殊或羁押期满案件未结的情况。累犯因再犯风险高,通常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累犯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累犯一般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于累犯具有较高的再犯可能性和社会危害性,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其不符合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重要条件,所以一般不会准予取保候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也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

三、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法院

累犯一般较难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由于累犯具有较深的主观恶性和较大的社会危险性,通常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但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累犯一般没有取保候审的必要。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累犯由于其再次犯罪的危险性较高,通常不符合“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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