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从哪一天算刑期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刑期的计算方式并非包含在取保候审期间之内。实际上,刑期通常是从判决正式开始执行那一天开始算起的。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在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有非常明确的阐述。当司法机构作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后,如果法院亦决定了对其进行刑事处罚,那么刑期中便会开始计算无论是判决日当天还是从罪犯被收监执行之日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而非实际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取保候审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力机关可以涵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这几个方面。
在这些机构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执行取保候审的权力:
第一种情况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法;
第二种情况是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起社会的潜在风险;
最后一种情况是指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同样地,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的潜在风险。
然而,取保候审的执行权仍然属于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从犯会和主犯一起开庭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被依法取保候审的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与主犯将被安排在同一次庭审中进行审判,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此类事例都如此处理。确切地说,是否将从犯与主犯一同开庭审理,还需依据事例的详细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具体决策而定。若事例事实脉络较为清晰明确,各个被告人之间的犯罪行为和情节具备密切关联,为提升诉讼流程的高效性考虑,将从犯与主犯合并进行庭审合乎情理。反观之,倘若出现某些特定状况,例如需要对从犯所涉及的事例细节进行更深入的核实,或者从犯具有立功表现等特殊情节需要单独进行审查,那么从犯与主犯分开进行庭审也是完全可行的。总而言之,对于此类事例的审理方式,应根据事例的复杂程度、证据材料的收集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全面评估来做出最终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直接决定庭审的形式。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刑期计算不包括取保候审期间,通常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期计算方式。判决有罪并决定刑罚后,刑期从判决日或收监执行之日起算。取保候审是强制手段,非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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