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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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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939人看过
导读:合同诈骗罪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二、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案中的缓刑判决问题,其前提需满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

其次,宣告缓刑对于被告人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任何严重的负面影响;

再次,法院应当确信该被告人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第四,被告人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最后,法院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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