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交公积金,自己需要每个月交多少
住房公积金按照雇员实际工资总数的百分之五进行计提与缴纳,这其中雇主和员工各自承担百分之五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个企业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并不相同,同时,雇员亦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何种工资标准来缴纳住房公积金。例如,若您的实际月薪为八千元人民币,那么您有权选择以五千元人民币作为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司不给交五险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当地的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专业职能机构进行举报与投诉,由这些机构依据相应的职责权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敦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为员工购买法定的社会保险。同时,对于逾期仍拒不执行的情况,此类机构还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实施罚款或加收滞纳金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我们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下,企业将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比例提取并支付相应金额。然而,每个企业所设定的具体缴存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在此过程中的决策权归每位员工所有,他们有权依据自身状况选择用于缴交的工资参照标准。举例来说,一位月薪为八千元人民币的员工,既可以选择以五千元为基准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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