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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一人首付两个名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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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763人看过
导读:在婚姻期间,若购房首付款由一方支付但登记双方姓名,该住宅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按保障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公正裁决。
民法典一人首付两个名字可以吗

一、民法典一人首付两个名字可以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在购房前其中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登记了双方的姓名,那么这一住宅物业就应当被视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归属夫妇二人共同所有。

当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他们有权通过双方协商来分割这部分房产,但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等待人民法院按照具体情况,依照保障子女、保护女性以及不涉及到过错一方利益的原则,以公正的态度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民法典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一人首付两个名字可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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