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能要回购房的定金
鉴于购房定金的特殊性质,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尽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房定金是具备可退还性的,但同时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当由于购房者自身的缘故未能顺利签署预售合同时,购房者本身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然而,若对于开发商而言,其出于追求更高的利润或者其他商业目的而与其它第三方提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又或者在预售许可证尚未批准之前便与购房者之间达成了此类协议;再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并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真相,那么此时,开发商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的金额返还给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是无法归咎于开发商以及购房者任何一方的,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到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同样需要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怎么才能要回购房定金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话,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买方违约的话,不能要回定金。
2、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得到双倍的定金。
3、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如果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的话,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违约要求退还定金。
4、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的,定金应当返还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能要回购房的定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