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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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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572人看过
导读:开发商无资质销售房产且未退还定金属违法行为。若商品房未达销售条件,开发商不得销售和收取定金。不论合同约定,房屋不满足销售条件时已付定金均应全额退还购房者。
鄂州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一、鄂州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在具体情况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之法定资质,且拒绝返还预定金的话,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非法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是建筑物不达商品房销售标准,则该开发商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亦不得收取任何预付款性质的款项。

因此,若商品房未能达到销售要求,而购房者已预先支付了所谓的“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曾就“定金”的退还事宜达成过协议,开发商均须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购房定金不退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定金合同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定金一经交付,定金合同即生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所以说,如果给付购房定金的一方不想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话,收受一方不退还购房定金的行为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鄂州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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