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

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981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问题带来帮助。
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

一、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

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这样有没有纠纷时可以作为凭证。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没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没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没有没有交房的物业费怎么交呢

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没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服务费用。

第二种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

也就是说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你没有没有办交房也没有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计收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房屋交付延期需要交物业费

房屋交付延期的,业主不需要交物业费,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才由买受人交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来交。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没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交物业费的收据有没有必要保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物业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物业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物业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