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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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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860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

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

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

不构成违约的情况自然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合同没有成立,虽然合同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虽然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但是合同是无效的这些情况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果租房的合同不成立,或者租房的合同成立了,但是没有生效,这种情况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不成立的合同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也不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不履行合同,也不能够叫违约,因此就更加不用去赔付违约金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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