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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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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2419人看过
导读:结婚前买的房子是不能算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做了严格的限定的,如果是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此时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结婚之前购买房屋,并且房屋是全款付清的状况之下,那么就应当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二、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如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财产。还有婚前各自购置的物品。

(二)复员、转业的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用,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等。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个人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五)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约定和双方协议或双方承认的口头协议。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现在区别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婚前财产来说的话,个人所拥有的永远都是个人的,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够将这个部分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因此也不能够平均的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房屋的,此时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房屋产权的归属的问题,此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协商之后,是可以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到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财产公证的,此时也是为了避免以后夫妻之间一些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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