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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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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264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因为实际上是需要被告人员到达庭审现场,然后对于案件的情况做出一个合理的判断和审理的。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对于案件的情况做出一个清楚的查明,然后作出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需要被告到达现场进行庭审活动。是否是用公告送达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二、公告送达的一些技术方面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刑事自诉案件特点

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 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 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 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 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 判。

在当代社会如果是刑事自诉类型的案件,那么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有关的部门提出诉讼的,这个时候有关的部门在接到案件之后,符合立案的条件会对案件进行处理,然后通知被告参加诉讼,对于案件进行一个整体的查明调查,包括证据方面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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