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有借款合同就万事大吉,却不知背后可能隐藏着法律风险。南通的黄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2024年9月,同事马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让黄女士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黄女士出于信任,先后通过多个渠道申请贷款,分多笔向马某某转账交付近60万元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未明确利息与违约责任。马某某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剩余欠款长期拖欠。黄女士多次催款无果,无奈之下,她找到了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执业证号13206202210480558)。沈杰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前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凭借这些年积累的经验,沈杰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反应就是全面梳理关键证据。
在黄女士与马某某的借贷纠纷中,沈杰律师根据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意识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于是,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他全面收集了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证据,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
案件审理中,马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女士实际出借金额、马某某欠款数额,并协助黄女士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黄女士实际还款、马某某已偿还款项等事实,判决马某某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马某某承担。
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许先生系装饰装潢行业从业者。2017年,他经连襟介绍,向素不相识的被告易某某出借10万元现金,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5分、借期一年,易某某出具借条后由连襟转交许先生。借款后,易某某仅支付了17个月的利息,便不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经许先生多次催要,2019年2月易某某在借条下方出具书面还款承诺,约定于2019年6月至8月分期还清借款,然而承诺到期后易某某彻底失联。许先生多次寻找无果后,委托沈杰律师向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沈杰律师凭借办理大量民间借贷案件的经验,针对易某某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缺席,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的情况,制定了精准的举证策略。他首先向法院提交了易某某亲笔出具的借条、书面还款承诺,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易某某的逾期违约事实;同时申请关键证人连襟出庭作证,详细陈述了借款介绍、现金交付、利息转交、催要借款的全过程,与书面证据相互印证。此外,沈杰律师结合许先生自认的利息支付情况,向法院阐明双方口头利息约定的真实性,且许先生主张的逾期利率标准低于原约定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沈杰律师的举证意见和代理观点,认定借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令易某某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合法逾期利息,相关诉讼、公告费用也由易某某承担。
经验的价值
这两起案件中,共同的法律逻辑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沈杰律师凭借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前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执业以来处理300余起案件的经验,能比普通律师更快地识别关键证据、预判对方的抗辩策略,并设计出更高效的证据链。在黄女士的案件中,他提前预判合同无效风险,做好法律论证;在许先生的案件中,他针对被告缺席制定精准举证策略。这启示普通人,遇到借贷纠纷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必要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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