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雯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2111311113,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从202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房产纠纷。她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曾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
在钢管扣件租赁案中,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为其承建的“壹号院”工程提供租赁物。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但未按时归还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
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证据收集方面,先让章XX整理出所有与石XX的通话记录,逐字记录关键内容;接着去租赁公司调取租赁单据,仔细核对每一项租赁物的提取和归还时间;又找到当时与石XX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人员,获取他们关于石XX委托章XX的证人证言;最后收集石XX与章XX过往的交易记录,查看是否存在类似委托行为。
证据链搭建时,俞雯律师把通话记录和租赁单据按时间顺序排列,标注出石XX指示章XX提取租赁物的关键时间点;将证人证言与通话记录、租赁单据进行交叉印证,确定委托关系的真实性;对石XX与章XX的交易记录进行分析,找出其中体现委托习惯的部分;把这些证据整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策略上,开庭前一周,俞雯律师组织团队模拟石XX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准备相应的反驳观点;针对石XX主张的不存在委托关系,准备了10个有力的反证问题;当庭申请法院对石XX与章XX之间的委托关系进行调查核实;庭后第二天提交补充代理意见,强调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维持原判。法院判决石XX归还XXX钢管2451.30米、扣件1200只(该数量与租赁单据记录一致),支付租金10864.40元(该金额根据租赁时间和单价计算得出),姑孰市政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个案例的独特价值在于,在没有书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通过其他证据成功证明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并支付违约金。俞雯律师作为被告胡X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证据收集上,先让被告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情况,获取相关文件;接着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短信等;最后找到房屋中介,了解交易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证据链搭建方面,俞雯律师将房屋买卖合同与沟通记录进行对比,找出双方关于过户和付款的约定;把房屋查封文件与合同约定相结合,分析是否影响过户;将中介提供的信息与其他证据进行整合,还原交易全貌;通过这些步骤,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策略上,开庭前三天,俞雯律师与被告沟通,了解其诉求和想法;针对原告的违约金请求,准备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案例;当庭提出调解的建议,积极与原告协商;庭后及时与法院沟通,跟进调解进度。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X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该金额是双方协商确定),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该金额在合同中有约定)。
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了房屋买卖“查封过户”的僵局,避免了双方的高额索赔和长期诉讼。
总结证据思维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提炼出,在处理纠纷时,要注重多方面收集证据,不仅要有书面合同,还要收集通话记录、证人证言、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据链搭建要将不同类型的证据进行关联和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庭审策略上,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模拟对方的抗辩理由,准备反证,积极参与调解,及时与法院沟通。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提高胜诉的几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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