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园林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被告某教育局发包的学校绿化工程。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后,被告却拖欠剩余工程款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企业资金流转面临困境,经营风险不断增加,整个局面陷入僵局。
裴晓君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全面梳理相关资料。他仔细整理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付款凭证等证据,试图从中找到关键线索。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这些证据可以清晰地明确被告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及金额,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为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依据法律规定,裴晓君律师对逾期付款利息进行了精准计算,明确了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为最大化原告权益做好准备。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主张。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43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获得支持。这一结果使得企业成功追回了大额拖欠工程款及利息,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化解了经营风险,保障了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裴晓君律师依旧在自己的岗位上,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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