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青海工地劳务摔伤索赔难,律师细查用工关系助工友获赔超6万

青海工地劳务摔伤索赔难,律师细查用工关系助工友获赔超6万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7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马明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30120221142744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297167209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更多>
导读:青海工友贾某在工地安装铁塔时从高处坠落,公司起初愿付医药费却未兑现。马明艳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是梳理贾某与公司的劳务往来记录,确定双方劳务关系。
青海工地劳务摔伤索赔难,律师细查用工关系助工友获赔超6万

20XX年9月22日,在青海黄南泽库县的一处工地,工友贾某受被告张某某邀约,为被告XXXX公司进行通信铁塔安装工作。当天,贾某在工作时从高处坠落摔伤,被紧急送往泽库县XX医院,后因病情严重转入青海省XX医院,诊断为右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左侧股骨外髁骨折等,共花费医疗费52447.98元。事发后,XX公司委派钟某谈赔偿,承诺支付医药费,但后续却没了下文,贾某仅收到500元工资,无奈之下于20XX年9月11日起诉至法院。

20XX年贾某委托案件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马明艳律师接手此案,她第一件事便是梳理贾某与公司的劳务往来记录。马明艳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马明艳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法律规定,主张XXXX公司作为与贾某存在劳务关系的主体,应当承担贾某因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马明艳律师作为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处理此类劳动工伤案件上有着专业的判断。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贾某医疗费45550.29元,伙食补助费390元,误工费13000元,护理费2000元,营养费780元,合计61720.29元;驳回原告贾某要求被告钟某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请求

马明艳律师处理此类劳动工伤案件时,一贯习惯先详细梳理当事人与用工方的劳务往来记录,确定双方的劳务关系,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