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一起跨省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装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是一位小型服装厂经营者,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根据上游客户提供的样衣、吊牌、水洗标等辅料,为他人加工生产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情节特别巨大标准,依法应在较高刑期幅度量刑,并提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的量刑建议。这位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知不足,且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此前也无任何犯罪前科。
在被告人面临如此困境之时,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一审辩护人。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他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现担任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魏建明律师介入案件后,立即展开了一系列专业且细致的工作。他多次会见被告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同时进行了全面的阅卷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对生产数量、货物价值、资金流水、商标使用方式、上下游关系等关键事实进行了逐项核对。尤其是对数百笔转账流水、生产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逐一核对,仔细区分合法加工与假冒品牌加工部分,剔除合理成本与无关交易,将犯罪金额固定在法院可采信的客观范围,避免金额被不当拔高。
针对犯罪数额、主观故意、地位作用、自首认定、退赃退赔等核心问题,魏建明律师构建了完整的辩护方案。他结合传唤文书、到案经过、第一次讯问笔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向法庭充分论证自首成立,为当事人获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基础。同时,他向法庭清晰说明,商标、辅料、样衣、订单、销售渠道均由上游提供,被告人仅提供加工行为,未参与设计、仓储、销售环节,在整个链条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低,区别于组织者、策划者。
此外,魏建明律师指导并协助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足额预缴罚金,同时提交家庭困难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全面展现当事人悔罪态度与社会危险性较低。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他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还检索同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向法庭提交类案判决观点,强调小微企业经营者、初犯、全额退赃等从宽判例。
最终,法院全面审理后,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认定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数万元。本案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框架内,实现了最大限度的轻刑化,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表示认可。魏建明律师以其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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