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马先生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原来,2021年3月23日和4月23日,马先生及同案人员为承揽项目,分别在“包头市XX(东XX站北XX)改造工程”和“110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东河段)”项目中进行围标和操纵评标,两个项目合计中标金额较大。不过,涉案工程项目都已施工完毕,没给国家、集体或其他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马先生起初觉得,工程都完成了,没造成损失,问题应该不大。
但随着案件推进,马先生慌了。他自己尝试解释情况,可没啥效果,心里越来越焦虑,反复想不通为啥还是被追究责任。他担心自己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个人和家庭。
后来,经人介绍,马先生找到了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的周赫律师。周赫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周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一个关键细节:马先生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的。这个细节看似普通,却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周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马先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周律师协调相关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证明两项工程均已顺利完工,未造成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另外,周律师还建议马先生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庭审中,周律师提出,马先生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涉案项目完工且无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小,属于犯罪情节轻微;马先生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有明显悔罪表现。最终,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了辩护意见,于2026年作出不起诉决定。马先生听到结果后,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遇到类似情况能帮到你:第一,被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争取认定自首。第二,积极配合调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问题别盲目乐观,要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案子里,周赫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抓住马先生电话传唤到案这个被忽略的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保住了当事人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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