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湖州市发生了一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的案件。原告蒋先生是浙江绍兴人,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因被告某甲有限公司在证券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买入该公司股票,在揭露日后遭受了投资损失,遂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等为其维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5,249.11元。被告虽认可相关日期及基准价,但辩称原告损失部分由系统性风险及公司自身重大利空事件导致,应予以扣除。
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101200610996229,服务地区核心为上海市,还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他拥有南京大学的教育背景,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也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
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团队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和负责。他们迅速梳理案件事实,第一时间调取了原告证券账户交易记录。依据“先进先出”原则,精确计算出有效买入数量及均价。团队还深入研究同类生效判决,明确了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从而科学计算出投资差额损失。在庭审过程中,徐晓律师团队围绕因果关系、损失计算方法等核心争议点展开了有力的论证。他们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根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批量案件处置、疑难案件攻坚方面形成的独特办案思路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7月31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有效买入股票8,900股,买入均价10.6962元,基准价4.58元,投资差额损失为54,434.18元。法院酌情扣除60%的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共计21,817.2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相关条款作出。
徐晓律师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他用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让法律成为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也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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