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阿拉善盟,2021年11月20日发生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无业的原告林某与个体经营者被告王某经朋友介绍相识,王某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向林某借款250000元,承诺借款期限2个月,月利息2500元。然而,林某支付款项时扣除2个月利息5000元,实际转账245000元,王某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王某拖延还款,多次更换借条仍未履行义务。林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的彭佩荣律师提起诉讼,希望追回借款本金250000元及相应利息。
彭佩荣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系,2001年正式开启执业之路,已从业二十余载,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专注于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同时他还拥有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乌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诸多社会职务。
接受委托后,彭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关键证据,包括2021年11月20日的原始《借条》、2025年6月24日被告重新出具的《借条》以及银行转账记录,这一系列证据将借贷关系的各个环节清晰展现。庭审中,被告提出“借款实际系他人使用”“对利息不予认可”等抗辩。彭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指出借款合同主体是原告与被告,被告借款后的使用流向不影响其还款责任,精准阐述法律观点,驳回被告转嫁责任的企图。
在利息计算方面,彭律师发现被告在2025年6月24日重新出具的《借条》中,明确确认了自2022年3月19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的利息为97500元,便以此为依据向法庭清晰陈述,强调被告应受书面确认行为的约束。并且,对于“砍头息”问题,彭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庭确认原告实际转账金额为245000元,展现了诚信和专业的职业操守,避免了诉讼风险。
最终,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条,认定借款本金为245000元,支持按约定月利率1%计算利息,驳回被告不合理抗辩。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某返还借款本金245000元及相应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彭佩荣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思路,成功为委托人挽回损失,其服务得到了客户高度认可,成为客户心中“值得托付、靠谱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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