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原告李X与被告李X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且婚后未育子女。婚前,李X支付了168,888元彩礼,还购买了价值45,999.52元的XXX及价值21,356.17元的LV包。然而婚后,两人因夫妻生活、经济负担等问题矛盾不断,于2025年分居。李X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XXX及LV包。被告李X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彩礼不应返还,委托了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代理此案。
张书雯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1202011248250,服务地区为天津津南区。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尤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到案件后,张书雯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多次仔细查阅案件材料,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为被告辩护,张书雯律师还对双方的聊天记录、录音证据等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她试图通过这些证据向法庭呈现原告在夫妻生活、经济负担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以此论证被告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在法庭上,张书雯律师围绕“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这一核心事实,主张本案不属于法定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彩礼范围,法院认为168,888元现金及XXX属于彩礼,LV包不属于彩礼。在彩礼返还问题上,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高,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判决部分返还。张书雯律师成功将LV包排除出彩礼范围,并促使法院在返还比例上综合考量了双方过错因素,避免了原告全额返还的诉请得到支持。
被告对张书雯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认为她在处理彩礼返还纠纷中,对彩礼范围界定、返还条件抗辩及比例争取等方面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