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辉律师是江西抱柱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特邀监督员、金牌调解员,从事法学工作近20年,办理案件上千件。他专业理论深厚,曾在江西理工大学担任法学教师,主讲刑法合同法宪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
2021年,当事人张X因涉嫌诈骗罪,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介入案件。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仔细地查阅卷宗,深入分析案件证据材料,发现本案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关键证据不足等问题。检察院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1年10月9日补查重报。针对补充侦查后的证据,王国辉律师结合法律规定,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张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且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意见,并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提交书面法律分析报告,建议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张X的行为虽涉嫌诈骗,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决定对张X不起诉。
2021年,还有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李XX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李XX家属委托王国辉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王国辉律师团队立即介入,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分析证据细节,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律师发现,李XX虽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其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案件存在可争取从轻处理的辩护空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XX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采纳了王国辉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李X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到了2024年,被不起诉人AX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存在证据疑问,作出“存疑不捕”决定,AX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4年,案件由某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某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审查期间,检察院因案件事实及证据问题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24年补查重报。王国辉律师结合案卷材料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足以证明A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及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某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AX不起诉。
2025年,原告A、B与被告C发生不当得利纠纷。原告A、B诉称向被告C借款后超付1200.02万元,认为构成不当得利,诉请被告C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被告C委托王国辉律师代理本案。王国辉律师经调查发现,原告刻意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实际总借款金额包含原告A个人借款及第三人D的600万元借款,合计近2000万元,原告还款未超付,不构成不当得利。在案件中,王国辉律师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总借款金额是否包含担保债务”展开抗辩,通过借条、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等证据,还原2000万元总借款的客观事实,直接推翻原告“仅借款820万元”的片面主张。同时,有效反驳原告证据瑕疵,指出“现金还款707.04万元”仅提供取现记录、缺乏交付凭证,促使法院对该部分金额不予认定。还强化法律逻辑论证,结合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需满足无法律根据、取得利益、造成损失”的构成要件,论证被告C收取款项基于合法借贷及担保关系,原告还款系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定条件。最终,法院驳回原告A、B的全部诉讼请求。
后来,有当事人表示,找王国辉律师,就是看中他每次都能深入研究案件,抓住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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