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起极为特殊的“安乐死”型故意杀人案件摆到了张廷春律师面前。被害人吴X于2008年被诊断为宫颈癌,术后转移,多次化疗。2017年,吴X多次求死,被告人徐X在其及家人劝说下,驾车将其撞伤,吴X最终死于家中。经法医鉴定,吴X直接死因是癌症,车辆撞击仅“稍有影响”,损伤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徐X等归案并如实供述,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作为徐X的辩护人,张廷春重点围绕几个关键方面开展辩护工作。对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他详细分析法医鉴定意见,向法庭阐述虽然徐X实施了撞击行为,但被害人直接死因是癌症本身,撞击对死亡进程影响小且损伤程度仅为轻伤二级。法院最终采纳此意见,认定徐X系犯罪未遂,徐X得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他提出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主动求死,被告人出于同情和怜悯作案,社会危害性较小,推动法院认定本案“情节较轻”,将法定刑区间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此外,张廷春协助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取得书面谅解,还引导被告人理性认罪,陈述被害人长期痛苦事实,使裁判兼顾法理与人情。最终,法院综合多种情节,对徐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使其免于实刑羁押。
在第一次案件结束后的五年时间里,张廷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句容当地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他所在的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就在句容市文昌中路92号,为当地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执业11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超百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万元,不少当事人都对其称赞有加,还多次赠送锦旗。而徐X的这位朋友,一直关注着徐X案件的进展,对张廷春律师的辩护能力印象深刻。
2023年,徐X的朋友肖X卷入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19年1月,邹X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肖X受邀为获取好处费,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参与ATM机取款,涉案金额174700元,属“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肖X被抓,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
在这个案件中,张廷春采取了不同但同样有效的策略。他在庭审中充分运用肖X如实供述的情节,肖X到案后在侦查阶段就稳定一致地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与其他同案犯供述相互印证。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尽管公诉机关最初未将肖X纳入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张廷春明确提出肖X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强调其如实供述的事实,最终法庭均予以采纳。同时,他结合肖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获利情况及无前科等情节,向法庭提交详细量刑意见。虽然此次案件与之前的故意杀人案在性质和情节上有很大差异,但张廷春依旧凭借专业研判和庭审抗辩能力,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成功说服法庭判处肖X有期徒刑三年,即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期。
后来,肖X对别人说,选律师就得看过往的办案效果和对案件的用心程度,张廷春律师就是这样让人放心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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