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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内,同一企业两次委托处理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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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4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庞世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620161025831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668011689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庞世伟律师,现为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庞世伟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先后代理大量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社会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职业过程中,庞世伟律师先后代理“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小米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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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庞世伟律师为某企业负责人邹某的危险驾驶案辩护,通过强调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促使法院采纳拘役四个月的量刑建议。四年后的2025年,该企业另一负责人鲁某涉及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再次找到庞世伟律师。庞世伟律师从犯罪未遂、从犯等方面辩护,最终鲁某获缓刑判决。
四年内,同一企业两次委托处理刑事案

2020年11月10日11时许,某企业负责人邹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小区内出口处因阻碍他人通行,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案发后,邹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邹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庞世伟律师作为邹某的指定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他提出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同时,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庞世伟律师在血液酒精含量极高、依法应当从重的不利情况下,为邹某争取到了最优结果。

2021年案件结束后,庞世伟律师曾主动回访邹某,了解他的生活和工作状态,给予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提醒。邹某对庞世伟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将其推荐给了企业的其他负责人。

2024年4月,该企业另一负责人鲁某卷入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一名朝鲜籍人员联系并雇佣被告人杨X,安排船只将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从中国运往朝鲜海域。杨X联系了鲁某,鲁某安排人员具体办理租赁仓库、联系船舶及转运等事宜。2024年4月17日,该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芝罘XX装载准备运往朝鲜的物资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涉案货物共计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钢板、槽钢、钢卷等共687.3吨,蒸笼等普通货物27.7吨。案发后,鲁某退还给杨X预付运费50万元,并在审理中退缴违法所得20万元。

与邹某的危险驾驶案不同,鲁某的案件涉及走私犯罪法定刑较重,且涉案物品数量大,属于“情节严重”。庞世伟律师根据新的案件情况,调整了辩护策略。他提出本案系犯罪未遂,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即被公安机关查获,尚未实际运出境外,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鲁某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鲁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诚恳;鲁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鲁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庞世伟律师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某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后来鲁某对朋友说,选律师就得看像庞世伟律师这样,之前帮别人打赢过官司,之后还主动关心,遇到新案子也能根据情况调整策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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