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婚内财产赠与纠纷:40.8万赠与款能否全额追回

婚内财产赠与纠纷:40.8万赠与款能否全额追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12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姜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02人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62818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41158739
代表案例:8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某婚内财产赠与案中,原告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自己将40.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购房,第三者拒不返还。原告委托姜静律师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被告以“自愿赠与、共同生活付出”为由抗辩。姜静律师紧扣法律规定,明确赠与行为无效,并固定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40.8万元。防御主线集中在赠与行为定性、证据链构建、驳斥对方抗辩上。
婚内财产赠与纠纷:40.8万赠与款能否全额追回

婚内财产不当赠与维权案,原告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自己,分两次合计出资40.8万元为婚外第三者购买房产,丈夫去世后,原告多次与第三者协商返还无果,遂委托辽宁大连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姜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姜静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累计承办各类案件600余件。本案中,原告的诉讼主张是要求第三者返还40.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违背公序良俗。被告则以“自愿赠与、共同生活付出”为由拒绝返还。被告初始面临的困境是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且缺乏有力证据支持其抗辩。姜静律师的抗辩策略是聚焦赠与行为无效的定性和固定完整证据链,庭审中与被告就赠与行为的有效性和资金来源等问题展开关键交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原告称,自己与丈夫系合法夫妻,丈夫却与婚外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房。丈夫去世后,原告发现该情况,多次协商无果,第三者以“自愿赠与、共同生活付出”为由拒绝返还。原告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要求第三者返还40.8万元。

被告方面,其初始困境在于赠与行为明显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同时缺乏证据证明赠与的合理性。

姜静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紧扣《民法典》第153条和第1062条,明确丈夫基于婚外情擅自赠与大额财产,既侵犯配偶财产权,又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其次,全面收集购房收条、转账记录、房产档案、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穿透“阴阳合同”,精准锁定真实赠与金额及资金来源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被告提出“共同生活付出、代为偿债”等抗辩理由。姜静律师逻辑严密地进行了驳斥,清晰阐明“擅自处分无效、全额返还”的法律逻辑。同时,姜静律师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涉案房产,为执行提供保障。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40.8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从该案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紧扣法律规定,明确赠与行为无效;全面收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对方抗辩,阐明法律逻辑。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