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司某某于2025年3月借给被告吐某某20万元,被告出具《收条》承诺月底前归还,到期未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新疆伊犁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的顾建伟律师代理此案,顾建伟律师执业超十年,擅长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本案中,原告依据《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主张被告应返还借款,认为《收条》明确了借贷关系和还款义务;被告则称案涉款项是入股款,并非借款,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被告初始的证据缺口在于无法拿出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是入股款。
顾建伟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切入。针对被告称款项是入股款的主张,律师指出《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而被告主张款项为入股款却无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被告应当按期返还。
庭审关键交锋中,被告坚称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是转交某境外公司的投资款。顾建伟律师回应,《收条》本身就包含了收款事实与还款承诺,结合聊天记录和视频,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而被告所说的投资款,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只是其单方面的说法。
最终,法院全面采信了顾建伟律师的意见,对一审认定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需返还原告20万元借款。
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准确将案件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为维权奠定基础;围绕借贷核心要件组织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锁定事实;针对上诉理由进行有力驳斥,清晰区分不同款项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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