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吕灵兮律师加入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正式开启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之路。在此之前,她已在法律领域有了一定的积累,此次加入专业的刑事律所,让她更加坚定了专注刑事辩护的决心。这次职业转折,使她形成了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的执业理念,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在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吕灵兮律师的执业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工作。她反复研究案件材料,主客观相一致角度分析,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同时,她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犯。对于指控的涉案金额,她认为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对后台数据进行了仔细梳理。此外,她还强调ZX具有多种宽处理情节,如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32.9万余元;家庭及社区具备监管条件,符合缓刑适用标准。她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最终成功去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然而,检察院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且不同意适用缓刑,也未认定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并未放弃。她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她还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事后,ZX对吕灵兮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表示感激,认为她的辩护让自己获得了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吕灵兮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在这起案件中成功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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