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盛春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正式开启了专职律师生涯。一开始,他接触各类案件,但在处理了多起婚姻家庭案件后,他发现自己对这类案件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独特的见解。于是,他决定放弃综合案件代理,将精力集中在婚姻家庭案件上。这一职业转折,让他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深入研究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形成了注重证据收集的执业理念。
盛春龙深知,在婚姻案件中,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因此,他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会指导当事人尽可能收集全面、有效的证据。这种理念,在他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因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发生争吵。自2012年2月起,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儿子某丙由自己抚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接受某甲的委托后,立即着手指导他收集证据。首先,针对双方感情不和的情况,虽然难以获取吵架斗殴的直接证据,但他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为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盛春龙指导某甲收集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的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他还帮助某甲收集了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盛春龙凭借收集到的充分证据,向法庭详细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事后,某甲对盛春龙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没想到律师会如此细致地指导他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在庭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盛春龙自2011年起专职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他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等法律事务。他还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余年,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通过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他注重证据收集的执业理念在实际案件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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