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XX与马XX、黄XX民间借贷争议二审法律事务中,质证环节成为双方争议的关键。对方律师提出,张XX在2013年12月22日黄XX与马XX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应被认定为担保人身份,且保证期间已过,应免除保证责任。对方律师强调,马XX在一审诉状中曾从认张XX为担保人,借款合同首部借款人仅写明黄XX,且合同有担保人一栏却无人签名,张XX仅作为见证人或担保人出现合理。同时,2014年6月27日马XX和张XX签订的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不能作为认定张XX愿意替黄XX还款的依据。
此时,芦睿律师从文件袋中拿出借款合同和转账凭证,有条不紊地进行反驳。芦睿律师指出,借款合同签名处清楚地写有张XX的名字,张XX不能提交证据否认本人签名的真实性,应认定其为借款人。对于转账凭证,芦睿律师说明,这些凭证证明了马XX实际出借资金的事实,借贷关是明确。法官仔细查看了芦睿律师提交的证据,认真倾听双方观点。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对方律师再次强调张XX的担保人身份及保证期间已过的观点,试图说服法庭支持其主张。芦睿律师则进一步阐述,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来看,张XX先后在两份合同上签字的行为,表明其愿意对黄XX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芦睿律师还提及,马XX提供的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贷事实和张XX的还款责任。法官在双方辩论过程中,不时记录要点,认真分析双方观点。
裁定阶段
经过审理,法官最终作出裁定。法官认为,委托人主张权利应提交相应的证据并符合法律规定。张XX不能提交证据否认本人签名的真实性,其上诉主张理由不充分,原审裁定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芦睿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辩论,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芦睿律师从2004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22年。他毕业从武汉院校,是国家首届司法考试持证律师,还担任深圳广电法观天下第一现场特邀嘉宾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在众多法律事务中,芦睿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如在多起离婚争议、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争议等法律事务中,都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此次民间借贷争议二审法律事务的胜诉,也是他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的又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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